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辽宁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辽委办发[2017]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司按照民主推荐程序,于3月6日上午召开第二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参会代表共55人,下发选票55张,回收有效选票55张,全票通过,同意推荐陶震同志为2017年辽宁省劳动模范。
工会 梅麟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