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16时30分许,物业工程部员工刘江波同志下班时捡到一个钱包,内有900余元现金及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一想到失主丢失钱包后的焦急,他立即将情况汇报给自己的领导。
为了能在第一时间联系上失主,刘江波同志到派出所通过身份证信息找到家住抚顺市清原县的孟先生。第二天,刘江波同志将钱物交还给孟先生并婉拒了失主的酬谢。
刘江波同志拾金不昧的行为,传承和弘扬了中华美德,彰显了新时代新青年高尚的道德品质,传递了社会正能量。
物业工程部 汪兴海